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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農業廢棄物成能源 生質能業者盼政府解決土地、饋線問題

發展多元再生能源成為政府目標,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(TRENA)、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策進會22日舉辦「能源轉型2.0關鍵議題座談會」討論有機廢棄物轉化生質能議題,業者指出,生質能廠需要考量到設廠地點,但同樣受到饋電所困,盼政府及台電能出面解決。

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生質能是指燃燒來自生物體可做為能源的非化石有機物,包括農業廢棄物、畜牧業排泄物等等;據能源署9月統計,生質能裝置容量為83MW。

業者指出,台灣未被妥善處理的生質剩餘物達1600萬噸。以生質沼氣為例,一座日處理量200噸至250噸,裝置容量可達2MW。全台可有設置213至267座生質能電廠的潛力,潛在發電裝置容量為426 MW至534MW,年產綠電36億至46億度,相當於半座核3廠。

生質能源不像太陽能或是風能直接利用自然資源,它需要相對複雜的程序才能從生物質中將能源萃取出來,但生質能源除了能發電之外,透過結合適當的技術,還能將廢棄物轉化為新的資源,達到減少廢物和增加能源的目標。

然而,業者也提到現有發展瓶頸,包括來源料使用、設廠地點,考量到必須要使用農業、畜牧廢棄物,就必須要鄰近來源地以減少運輸成本,然而這些地區的使用分區未必可以滿足設置條件,更可能面臨鄰避效應。

其次,好不容易找到設置地點時,又可能因為地處偏遠,所以當地並沒有足夠饋線,讓業者把發出來的電送出去,造成更多卡關。

多位業者指出,由於生質能源同時涵蓋能源、環保及農業領域,涉及多項法規和主管機關,亟需政府跨部門協調,明確政策方向與法規,並簡化行政程序,以便業者能夠依循清晰的執行指引,讓生質能源可以是台灣達成2050淨零目標的終極解方。

關鍵字
  • 再生能源
  • 綠能
  • 生質能
  • 能源署
  • 立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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