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Draymond Green與Baron Davis的激烈反應,源自於這句「We Believe」對勇士而言不只是口號,而是一段承載球隊精神的歷史記憶。
這句話最廣為人知的背景,是2006-07賽季由第8種子的勇士逆襲擊敗例行賽龍頭達拉斯獨行俠的傳奇季後賽戰役。當時Davis正是主將之一,「We Believe」也因此成為灣區球迷的象徵性呼喊語。
但事實上,這句口號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-05賽季,由沙加緬度國王隊在季後賽使用過。也就是說,勇士當年也算是「借用」,並非原創。
「3種子喊We Believe」合理嗎?
從歷史背景來看,「We Believe」在球迷記憶中是「弱者對抗強權」的代表。當年勇士擊敗獨行俠時為第8種子,才真正讓這句話成為話題。
但現在金塊是西區第3種子,對手快艇則是第6種子,兩隊在戰力與預期上並不懸殊,與「以信仰對抗命運」的原始情境明顯不同。這也讓不少球迷覺得金塊這一波行銷略顯「不對味」。
口號之爭,究竟該不該上綱到「有人該被開除」?
Green與Davis雖然情感上可以理解,但若從整體角度來看,他們的反應可能過於激烈。畢竟在NBA,類似的口號與行銷語句本就流通甚廣,每支球隊都曾彼此借鑑。
更何況勇士本身當年也是「借用」,要對金塊使用同一句話做出道德批判,顯得有些雙標。真正值得討論的,是這句話在「使用時機與情境」上是否合宜。
網路上對此事件的反應兩極,有人力挺Green的主張,認為這是勇士文化被剽竊;但也有不少聲音認為:「又不是商標,大家都可以Believe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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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評論/「We Believe」標語只能給勇士使用?嘴綠噴金塊抄襲沒創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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