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據北檢起訴書,陳沂前年(2023)與李怡貞網路筆戰,她諷刺李怡貞「要打官司不會找這種網紅律師」,李怡貞回嗆「然『候』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,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」陳沂看到李怡貞發文有錯字,立刻擷圖並發了一篇葉黃素業配文,表示李怡貞不是打錯字而是看錯,可買葉黃素改善視力。

今日開庭,陳沂否認犯罪,主張臉書虛擬替身是AI一鍵生成的圖片,李怡貞沒有著作權,就算有,她擷圖後在自己臉書發業配文,也是合理引用,因為整篇業配文都是她自己打的;李怡貞卻說圖片並非AI一鍵生成,她有投入心力發表圖文,陳沂沒得到她同意就用,還在網路上帶風向嗆她和檢察官不懂著作權,惡性重大應該重判。

陳沂聽完後,雖然仍說自己沒錯,但願意和解,認為這件案子浪費司法資源。開庭結束後,記者問陳沂會不會考慮法官提議?陳沂說自己是被告、是被動的那一方,司法資源確實真的有限,更要讓給需要的人,能夠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訴訟,也就是所謂的「濫訴」,她覺得是沒有必要的。但既然李怡貞已經選擇使用權利來進行訴訟的話,她就配合。陳沂強調,李怡貞說她短髮比長髮更像宋慧喬,所以今天打扮的造型是「太陽的後裔」。


陳沂:
1.李怡貞在網路上放話,讓我請最好的辯護人,所以我自己來。
2.如果李怡貞認為她在FB提供素材,就認為她有著作權,那會很可怕,有一個人做出來的圖跟李怡貞一樣,李怡貞就去告他,會天下大亂。
3.AI一鍵生成的圖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,請不要把Meta的著作權佔為己有。
4.李怡貞多次發文表示自己的文章是廢文,她都覺得自己文章是廢文,怎會受著作權法保護。
5.我曾發文歡迎李玟加入楊繡惠家族,李怡貞擷圖在她臉書打事務所廣告,這是商業使用,是否侵犯我的著作權。
6.沒分享李怡貞文章而是擷圖,是為了幫李怡貞改錯字。
李怡貞:
1.有眼睛都看得出來,陳沂跟知名韓星宋慧喬天差地別的差距。
2.不告而取謂之偷,這是身為法律系畢業生該有的素養,而非事後在網路上帶風向。
3.如果要用短短文字、不能用太多字,就造成社會大眾迴響,陳沂不就證明我確實有投入精神力在這篇文章裡面。
4.我兢兢業業做事,要讓陳沂知道法律不是這樣玩的。
※【NOWnews 今日新聞】提醒您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關鍵字
- 李怡貞
- 陳沂
- 台北地檢署
- 著作權法
- 虛擬替身
- 臉書
- 一鍵生成
- AI
- Meta
- 林記弘
- 布萊德彼特
標題:影/陳沂大戰李怡貞互飆金句 法官緩頰竟自稱布萊德彼特
地址:https://www.twetclubs.com/post/1005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