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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/陳沂大戰李怡貞互飆金句 法官緩頰竟自稱布萊德彼特

知名律師李怡貞告網紅陳沂未經同意就轉載她臉書文章和虛擬替身,台北地檢署起訴陳沂違反著作權法,今日開庭前,陳沂驚爆李怡貞求償7億元,還預告開庭過程會是一場脫口秀,果然在庭上雙方互不相讓,李怡貞講完陳沂就要補充意見,陳沂說完換李怡貞要發言,法官林記弘為了勸和,沿用李怡貞曾發文說陳沂「短髮比長髮像宋慧喬」的哏,也說他覺得自己像布萊德彼特(好萊塢巨星),但別人認為不像,試圖緩和激烈交鋒的氣氛。

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依據北檢起訴書,陳沂前年(2023)與李怡貞網路筆戰,她諷刺李怡貞「要打官司不會找這種網紅律師」,李怡貞回嗆「然『候』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,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」陳沂看到李怡貞發文有錯字,立刻擷圖並發了一篇葉黃素業配文,表示李怡貞不是打錯字而是看錯,可買葉黃素改善視力。

▲陳沂2023年5月開戰名嘴律師李怡貞,卻因為擅自擷圖轉載發業配文,遭提告起訴。(圖/翻攝陳沂臉書)
李怡貞不滿提告,檢方認定,李怡貞的圖文,透過文字結合創建的虛擬替身,包括版面安排、整體構圖,都是李怡貞展現創意和個性的作品,陳沂卻沒得到同意就轉載,侵害著作財產權。

今日開庭,陳沂否認犯罪,主張臉書虛擬替身是AI一鍵生成的圖片,李怡貞沒有著作權,就算有,她擷圖後在自己臉書發業配文,也是合理引用,因為整篇業配文都是她自己打的;李怡貞卻說圖片並非AI一鍵生成,她有投入心力發表圖文,陳沂沒得到她同意就用,還在網路上帶風向嗆她和檢察官不懂著作權,惡性重大應該重判。

▲陳沂、李怡貞官司的法官林記弘(右)勸雙方和解。(圖/翻攝再興中學網頁)
審理本案的法官林記弘表示,尊重李怡貞提告的權利,但雙方都是知名人物,一定要拿到法院處理嗎?他希望雙方讓社會大眾知道,放下言語爭執,可以做更多事情。林記弘為了提高雙方調解意願,試圖讓開庭過程輕鬆一點,還說陳沂像不像宋慧喬見仁見智,有人會說像,他自認像布萊德彼特,但別人覺得不像。

陳沂聽完後,雖然仍說自己沒錯,但願意和解,認為這件案子浪費司法資源。開庭結束後,記者問陳沂會不會考慮法官提議?陳沂說自己是被告、是被動的那一方,司法資源確實真的有限,更要讓給需要的人,能夠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訴訟,也就是所謂的「濫訴」,她覺得是沒有必要的。但既然李怡貞已經選擇使用權利來進行訴訟的話,她就配合。陳沂強調,李怡貞說她短髮比長髮更像宋慧喬,所以今天打扮的造型是「太陽的後裔」。

▲陳沂開庭後受訪仍表示她沒有錯,但願意和解。(圖/記者劉松霖攝)
李怡貞在庭上表示,已經給過陳沂很多機會,但受不了陳沂在網路帶風向,甚至把她跟詐騙集團掛勾,不過開完庭受訪時,李怡貞鬆口透露同意調解,因為陳沂在今天以前都不願意和解,但開庭最後說願意。法官曉諭那麼多,公眾人物確實要對社會大眾良好的正向示範,所以她一定會好好考慮和解。李怡貞說,她是司法院調解委員,本來就是沒有必要讓很多案件透過法院來解決。

▲李怡貞開庭後鬆口,認為法官的建議很好,她願意調解。(圖/記者劉松霖攝)
陳沂、李怡貞的官司在首度開庭後,露出和平收場的曙光,但雙方開庭炮火四射,以下整理出十大「金句」:

陳沂:
1.李怡貞在網路上放話,讓我請最好的辯護人,所以我自己來
2.如果李怡貞認為她在FB提供素材,就認為她有著作權,那會很可怕,有一個人做出來的圖跟李怡貞一樣,李怡貞就去告他,會天下大亂
3.AI一鍵生成的圖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,請不要把Meta的著作權佔為己有。
4.李怡貞多次發文表示自己的文章是廢文,她都覺得自己文章是廢文,怎會受著作權法保護
5.我曾發文歡迎李玟加入楊繡惠家族,李怡貞擷圖在她臉書打事務所廣告,這是商業使用,是否侵犯我的著作權
6.沒分享李怡貞文章而是擷圖,是為了幫李怡貞改錯字

李怡貞:
1.有眼睛都看得出來,陳沂跟知名韓星宋慧喬天差地別的差距
2.不告而取謂之偷,這是身為法律系畢業生該有的素養,而非事後在網路上帶風向。
3.如果要用短短文字、不能用太多字,就造成社會大眾迴響,陳沂不就證明我確實有投入精神力在這篇文章裡面。
4.我兢兢業業做事,要讓陳沂知道法律不是這樣玩的


※【NOWnews 今日新聞】提醒您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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