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珊珊還原事件使命,稱在北檢作為證據的項目中,柯文哲主席發給他的簡訊時間是2023年11月間,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,同仁討論募款事宜,後來主席簡訊給他「威京小沈、已給過、不要再找他、他財務也不好」,黃珊珊當時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,不宜再去勸募,也並沒有後續處理。
然而,起訴書針對2022年的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,竟然只有三個理由,分別是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、excel表記載1500、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,黃珊珊氣憤表示,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,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,更以拼揍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,行賄的事實查了四個月,卻只有「某時地」?不是說市長室?工地現場?都查不到只好拿簡訊充數。
黃珊珊說,「四個月了,押人也沒取到供,起訴內容更證明這四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!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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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北檢認定柯文哲傳訊「小沈已給過」為收賄鐵證 黃珊珊還原始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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