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故宮說明,該院全名為「國立故宮博物院」,歷年參加大陸地區文創展會、司法訴訟,均以完整全銜名稱為之,各項品牌授權、出版品及文創商品,亦均完整全銜載示。評估申請「台北故宮」為商標的可行性,目的並非為取代「國立故宮博物院」的正式名稱或商標,而是增列「台北故宮」為商標之一,作為阻卻第三方濫用本院名義的維權使用,原有商標、全銜均完整繼續使用。
故宮也提到,近年多有中國地區廠商,以「台北故宮」名義販售未經本院授權的商品,甚至以「台北故宮」名稱冒充被授權方,於市場行銷,侵害本院權益,如廈門三希御賞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案例,造成本院形象及名譽負面影響。
為正本清源,故宮委請專業單位評估以「台北故宮」為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的可行性,以免因本院未使用「台北故宮」,卻欲排除他人使用,造成採取司法救濟舉證的難度。隨著網路商業發達及侵權態樣日益更新擴大,本院擬以「台北故宮」名稱申請商標註冊,意在阻斷消費市場恣意冠名、託辭受有委任等情事,其目的在維護國立故宮博物院權益。
故宮說明,此案在今(2024)年12月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,認為以「台北故宮」取得註冊,應能更有效遏止第三方利用近似商標註冊,或是冒用院方名義行銷的侵權行為。又商標布局跟註冊宜階段性處理,第一步於我國註冊,後續再研議推進到其他國家或區域。故宮強調,此案目前徵詢學術及法律各界意見,本院至今並無以「台北故宮」名義到大陸地區申請商標的案例,亦未有此規劃。
關鍵字
- 故宮
- 台北故宮
- 國立故宮博物院
- 盜版
- 故宮文創商品
- 中國
鄭重聲明: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,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,如有侵權行為,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,多謝。
標題:以「台北故宮」到中國申請商標? 故宮3點回應 強調未有此規畫
地址:https://www.twetclubs.com/post/874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