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,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,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,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,李文宗800萬元交保(偵查中200萬交保),均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,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,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、證人的行為。
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裁定,提出抗告;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,發回北院。北院二度開庭後,改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,沈慶京1億元交保,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,李文宗2000萬元交保,都施以電子監控。
北檢不服北院就柯文哲等人交保裁定,再度提出抗告。高院昨天撤銷原裁定,北院今晚間6點重開羈押庭。
※【NOWnews 今日新聞】提醒您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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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快訊/不能過年了?北院3度開羈押庭 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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