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2018年到2023年,領取勞保生育給付的移工,從1848人暴增至5687人,顯示在台移工懷孕生產情況愈來愈多;但根據勞動部勞保局統計,約78%領有勞保生育給付的產業移工都會被終止契約,離境返國。
勞動部晚間表示,移工基於自身及子女照顧最佳考量,可與僱主合意解約轉換僱主、暫停轉換或提前返國,若僱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,僱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,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僱主。
但是,地方政府也會分別詢問僱主及移工確認提前解約出國的真意,若有違反移工意思解約爭議,也會給予安置保護;另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僱主不得以懷孕為理由,單方解僱,僱主或仲介也不能違反移工自由意志強迫或誘騙解約,可依法開罰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。
勞動部表示,移工遇有爭議及違規情事,可撥打1955專線諮詢申訴,申訴電話全程錄音,將依法查處僱主或仲介違規行為、追蹤查處進度,不會有勸說移工申訴撤案情事。
此外,移工懷孕請假照顧空窗,僱主照顧失能長者需求,可立即聯繫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,透過勞動部及衛福部合作補助辦理的「擴大喘息服務」及「短期替代照顧服務」協助家庭看護移工僱主解決照護空缺問題,全年合計最多可使用 52 日,並提供包括日間照顧、居家照護等多種服務。勞動部也願意和衛福部一同檢視如何讓相關補充性服務更好用。
勞動部近2年已陸續在桃園、彰化及高雄分別成立3處「外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」,提供僱主及移工生育、工作諮詢、安置及轉換等服務,全國服務近3,800人次、安置近350人次。
勞動部也整合多方資源,並多次邀請衛生福利部、教育部、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單位,以及僱主、仲介和移工團體研商,於1月6日函頒「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」,指引內容涵括懷孕前、懷孕期間、生產後與育嬰育兒四大階段,提供詳細的資訊與保障措施,並附有五國語言版本,以提供移工、僱主及仲介瞭解法令規範及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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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移工懷孕遭惡意解僱 勞動部:以生育為由單方解僱最高罰15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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