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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社公開崔敏煥離婚原因!律喜每天睡18小時:我受不了、叫不起來

FTISLAND成員崔敏煥去年(2024)跟前妻律喜(LABOUM前成員)的離婚爭議搬上檯面,女方指控男方婚內多次出軌,還到酒店叫小姐性交易,忍無可忍決定離婚。事隔2個月,崔敏煥獨家接受《Dispatch》(D社)訪問,表示離婚導火線是律喜太愛睡午覺跟離家出走,怎麼叫都叫不醒,「每天都睡18到20小時」,甚至會失控罵髒話,沒盡到當媽媽的責任,毅然決然離婚,更強調出軌不是2人離婚的主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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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崔敏煥(左)2018年娶女團LABOUM前成員金律喜,但2023年底結束6年夫妻關係。(圖/崔敏煥IG)
崔敏煥是南韓樂團FTISLAND的鼓手,2017年宣布跟LABOUM前成員金律喜交往,隔年1月結婚,同年5月兒子出生後,10月補辦婚禮,2019年金律喜再懷上雙胞胎女兒,並於2020年2月出生;婚姻生活維持5年,2人在2023年12月宣布離婚,3個孩子的撫養權歸崔敏煥。但2024年10月,律喜爆料崔敏煥婚內出軌多次、經常叫小姐性交易,崔敏煥對此道歉認錯,目前被公司FNC冷凍中。

D社今天公開崔敏煥的訪問,崔敏煥透露前妻頻繁的離家出走和不規律的睡眠習慣,是他最受不了的地方,「律喜不是一個盡責的母親,晚上玩樂、白天睡覺的生活模式,令人無法接受。」於是在2021年跟公司表達想離婚的想法,卻被經紀人勸阻;到了2022年下半年,律喜發現崔敏煥去聲色場所,感到失望,但當時他們有說開並和解,未走到離婚這一步。

夫妻倆第3次發生爭執是在2023年8月,因為律喜一直離家出走,讓崔敏煥忍無可忍,「我們一起生活了整整5年,在這段時間裡,律喜因爭吵而離家超過20次,短則一、兩天,長則一週甚至十天。」他們的5年婚姻生活不斷的產生矛盾、道歉與溝通,最終離婚。

▲崔敏煥接受D社訪問,推翻前妻律喜的言論,透露離婚導火線是律喜很愛睡覺、沒有盡到當媽媽的責任。(圖/翻攝Dispatch)
D社公開16點「崔敏煥、律喜的離奇離婚原因」如下:

一:2021年8月1日:律喜的離家出走

2021年8月1日,律喜離家出走。爭吵的起因是「午睡」。

崔敏煥對律喜表示:「妳睡得太多了。」

律喜則回應:「我到底是為了誰活得這麼狼狽?」

崔敏煥、律喜與崔敏煥的母親一起生活。他們因為午睡問題再次發生爭吵。律喜在婆婆面前罵髒話,說了「瘋X」、「西X」之類的話,崔敏煥因此聯繫律喜的母親。

律喜在當天凌晨帶著大兒子離家出走,並在娘家住了10天。

二:2021年8月10日:9天後的對話

律喜:「當天凌晨吵架後,把我媽叫出來的人是誰?說要把我趕出去的是你吧。」

崔敏煥:「在我媽面前說『我到底是為了誰活得這麼狼狽』的人是誰呢?如果妳真的覺得這麼鬱悶,這次就玩個夠吧。」

律喜:「因為你半夜吵架就打電話讓我媽過來接我,我才生氣罵髒話的。我在婆婆面前這樣確實是我的錯,這點我承認。」

崔敏煥:「妳覺得我為什麼會聯繫岳母?還有,我什麼時候把妳當保姆一樣對待過?妳自己想想,自從XX來之後,妳每天只知道睡覺。因為這事我覺得好委屈,就說了幾句,這也算錯嗎?還有,妳那雙生氣的眼睛,『喂!』、『你!』那麼喊叫著,我根本沒辦法應對妳,才會打電話。」

律喜:「先大聲吼的人是你。但我罵人、大聲吼叫是我的錯,我承認。」

崔敏煥:「吵架也可以,但不應該越界。」

三:崔敏煥:「誰能忍受這樣的生活?」

午睡真的能成為爭吵的理由?崔敏煥反問:「如果一天睡18到20個小時,不會成為問題嗎?」

崔敏煥:「律喜的睡眠習慣異常。一天睡18到20個小時的時候也有。每當我提起這件事,她就會暴跳如雷,接著離家出走。在5年婚姻期間,她離家超過20次。誰能忍受呢?」

崔敏煥曾作為常備預備役(2020年2月4日至2021年9月2日)服役。在此期間,律喜需要照顧三個孩子,他的午睡或許是用來紓解壓力的一種方式。

崔敏煥:「服役期間,我們請了一位育兒老師,每天早上9點到下午4點照顧孩子。下班後是我在照顧孩子。此外,我的母親還幫忙做家務,準備晚餐。我從來沒要求律喜做晚餐或洗碗。」

四:經紀人的KakaoTalk:「我覺得我走到極限了。」

2021年8月1日,律喜離家出走的當天,崔敏煥給經紀人發了消息。

崔敏煥:「我們吵架了,因為她總是睡覺。我無法理解,怎麼可以一整天都睡啊?」

經紀人:「可能是因為育兒太累了吧?快把她帶回來吧!」

崔敏煥:「我每天都看著她,她連尿布都不換,飯喫了沒也不關心。我每天都在家,她真的就是一整天在睡。」

經紀人:「這只是你退伍後最近的情況吧?」

崔敏煥:「早上8點出門,下午4點回來。孩子們午睡4小時,她一天睡18個小時,這怎麼能算正常?」

五:2023年3月28日:無論怎麼叫都不起來

當天凌晨,崔敏煥給律喜發了一條訊息:「我真的覺得很委屈,我想和妳聊聊,彼此交流一下。雖然我知道妳累,但妳總是睡覺,我們什麼時候能談談?」

崔敏煥向《Dispatch》描述了當時的情況:「那天律喜也是一直在睡,無論怎麼叫她都不起來。我獨自喫晚飯,喝了一杯酒,邊看孩子出演的節目《做家務的男人們》邊熬夜,然後留下這條訊息,希望她醒來能看到。」

根據他的說法,他們因為睡眠問題一直反覆爭吵:睡覺、叫醒、吵架、離家出走。

六:2023年8月25日:離家出走與道歉

「律喜在2023年8月19日左右離家出走,離開了大約一周,直到26日晚上才回來,當時她喝醉了,向我道歉,並保證『再也不會離家出走』。」

崔敏煥對2023年8月26日記憶猶新,有2個原因。前一天(25日),他們養了18年的寵物狗去世。狗狗的去世讓崔敏煥的母親悲痛萬分。

恰巧FTISLAND的首爾演唱會於8月26日至27日舉行。狗狗去世的第二天,演唱會的當天晚上,律喜在離家出走一周後回到家。

崔敏煥:「母親因狗狗的去世哭到幾乎失聲,而我忙於準備演唱會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還需要拜託母親幫忙照顧三個孩子,真的感到非常抱歉。」

七:2023年8月26日:道歉與熬夜

根據崔敏煥的說法,律喜當天晚上先向他道歉,並保證不會再犯。

然而,這樣的承諾僅維持了2天。2至3天後,律喜再次在深夜外出,第2天清晨才回來,接下來幾天也是如此。晚上外出,凌晨回家,白天則在睡覺。

崔敏煥認為,已無法再繼續維持婚姻生活:「外婆在7月10日去世,一個月後狗狗也去世了,全家人都處於悲傷之中。此外,我還要準備FTISLAND的首爾演唱會。」

「然而,律喜不在身邊。她可能也覺得婚姻生活不容易,我試著理解,並與她和解。但不久後,她又開始晚上外出。孩子們應該就寢的時候,她在化妝,然後深夜外出,清晨5點或6點才回來。白天又一直在睡,這樣的情況一天接一天的重複。」所以崔敏煥最終決定離婚。

八:2023年12月3日:崔敏煥與律喜的KakaoTalk對話

律喜:「老公,你當時說想離婚,做出這個決定的最大理由是什麼?」

崔敏煥:「主要是因為覺得我的生活不能這樣繼續下去。我覺得不會有任何改善。我們性格本來就完全不同,生活方式也不一樣,誰也無法改變彼此。」

律喜:「你有沒有想過,讓我帶著孩子生活時,能提供一點幫助?」

崔敏煥:「我現在也有這種想法,但目前現實上幫不上忙。」

崔敏煥:「我去年幫你繳了所有的稅,還往妳的帳戶裡存了幾千萬韓元。之後,我每天都是過著得過且過的日子,但每個月還是花費了1000萬韓元。我需要一些積蓄才能幫助妳。」

律喜:「所以你有這個想法?現在也還有?」

崔敏煥:「當然。所以我最初的建議就是這個。把我的車拿去賣掉,至少可以用來支付租房押金。」

律喜:「我以為那是你年初的建議,因為你當時犯了錯,所以我覺得你是『盡可能幫助我』。但這次離婚問題是你提的,我反而不能要求什麼。因為我的問題更大,你才先提了離婚……。」

九:律喜的反擊:提出調解申請

2023年12月4日,律喜向首爾家庭法院提交了調解申請,要求更改孩子的親權和撫養權。她的要求包括:支付10億韓元的財產分割、1億韓元的慰撫金,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和親權,並要求支付養育費。

→支付1億韓元的慰撫金→分割10億韓元的財產→親權和撫養權由崔敏煥轉為律喜→將孩子交由律喜撫養→養育費至2037年5月17日,每月支付500萬韓元;至2039年2月10日,每月支付300萬韓元→調解費用由崔敏煥負擔。(內容均為律喜提交的調解申請書)

十:律喜的主張:1億韓元的慰撫金

「崔敏煥出入性交易場所,且我在婚姻期間受到婆家的不公對待。由於崔敏煥的全部責任,婚姻走向破裂,他有義務為我精神和身體上的痛苦進行金錢賠償。(1億韓元)是最低的金額。」(律喜的調解申請書)

崔敏煥與律喜在2023年12月8日完成了協議離婚。雙方在離婚時對於慰撫金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,互相不支付任何金錢。孩子的親權與撫養權歸崔敏煥所有。

但律喜在一年後推翻了協議。她表示:「崔敏煥出入性交易場所後,我的婚姻生活發生了180度的改變。從那之後,我非常討厭待在家裡。」並將婚姻破裂的原因歸咎於崔敏煥的不忠行為。

十一:崔敏煥的反駁:真正的原因另有他因

崔敏煥在離婚後公開了他們的部分對話,特別提到律喜曾說:「我的問題更大,才讓你先提了離婚。」

他首先針對性交易指控進行澄清。他解釋當時去的地方是律喜「生日派對」舉辦過的卡拉OK。

崔敏煥:「那裡不是性交易場所。律喜的生日派對就是在那家卡拉OK舉辦的。A某(律喜也認識的人)在那裡工作,但那天沒房間,所以我們詢問了其他地方。」

崔敏煥補充說,2022年下半年,由於律喜的生活方式問題,他選擇用喝酒紓解壓力。他承認自己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成熟。

根據律喜公開的錄音,崔敏煥曾向A某詢問「OO房」的費用、接待費用,甚至請求幫忙預訂汽車旅館。這些情況讓律喜不得不懷疑崔敏煥涉及性交易。

崔敏煥解釋:「當時是因為卡拉OK沒房間,所以才詢問了『OO房』的情況。性交易是絕對不存在的,但我承認那樣做會引發誤會。我已承認錯誤並道歉反省。」

他強調,這一問題並不是離婚的原因。

崔敏煥:「在我們協議離婚時,這個問題根本沒有被提及。我們的婚姻破裂是因為生活方式的差異無法彌合。我不明白她為何現在才拿這件事出來要求慰撫金。」

十二:崔敏煥的反駁:婆媳矛盾是捏造的

律喜在申請1億韓元慰撫金時提到「婆家的不公對待」,但並未提供具體細節,只簡單表示:「我受到婆家的不公對待,所以要求支付1億韓元。」

對此,崔敏煥激烈反駁:「這根本是無稽之談,我反而對父母感到抱歉。」

崔敏煥:「從我們婚前懷孕開始,父母就承擔了洗衣、清掃等家務。即使準備晚餐,他們也從未要求律喜洗碗。孩子出生後,父母也幫忙照顧孩子。」

律喜曾在YouTube影片中提到:「與大家庭一起生活非常好,沒有任何問題。」然而,在離婚一年後,她突然指控婆家對她不公。

《Dispatch》多次試圖聯繫律喜,但未獲得回應,也無法確認她改變立場的原因。(甚至在調解申請書中也未寫明具體理由。)

崔敏煥則補充說:「我們曾討論過搬出去住,但律喜認為接受父母的幫助更好,所以決定繼續一起住。父母覺得我們住地下室不方便,於是讓出了一樓,自己搬到二樓去住。」

崔敏煥:「我們搬到一樓時,律喜希望重新裝修,我們花了1億5000萬韓元。父母搬到二樓時,我們還幫他們支付了前租客的押金。究竟什麼地方對她不公平?」

十三:律喜的主張:10億韓元的財產分割

律喜在調解申請中要求分割10億韓元的財產,認為其包括位於首爾江南區的土地與建築,以及存款等,但她表示並不清楚崔敏煥的具體財務狀況,請求法院下達金融交易資料提交命令以進一步核實。

崔敏煥對此完全否認。他解釋該不動產於2015年購買,包括土地購置、拆除及重建等花費共計約20億韓元,資金來源包括FTISLAND活動所得、向父母借款以及8億7000萬韓元的貸款。

兩人於2017年結婚,崔敏煥強調:「不動產的購置、建築與裝修過程中,律喜沒有出過一分錢。」

十四:崔敏煥的反駁:連違約金都是我出的

2017年,由於未婚懷孕及婚姻生活,律喜的經紀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。當時,崔敏煥代為支付了1億2500萬韓元的違約金。

2019年,律喜的父親因急需用錢,向崔敏煥借款2000萬韓元,但至今未歸還。

2020年至2021年間,律喜的廣告收入超過2億韓元,但她未繳納所得稅。最終,崔敏煥代繳了3144萬韓元的稅款。

2023年7月,崔敏煥向律喜的帳戶存入5000萬韓元,該帳戶用於家庭生活開支。一個月後,他們達成離婚協議,崔敏煥未要求歸還該款項。

2024年8月,崔敏煥再次支付律喜2000萬韓元,作為生活費支持,並表示這筆錢可用於購車或其他生活開支。

十五:律喜的要求:撫養權

律喜在協議離婚時同意崔敏煥擁有孩子的親權與撫養權。但一年後,她改變主張,認為自己是孩子的實際主要照顧者。

「崔敏煥經常在國外,無法全力照顧孩子。離婚後,我實際上負責孩子的養育。」(律喜的調解申請書)

崔敏煥駁斥道:「這完全是荒謬的主張。自2023年9月我們分居後的1年3個月裡,她只與孩子見面15次。我每次送孩子過去,都會將衣物打包好,怎麼能說她是實際的主要照顧者?」

他還表示,自己從未在照顧孩子方面疏忽:我每天接送孩子上幼兒園,國外公演時也會查看孩子的幼兒園通知。當我不在家時,我母親負責接送。她突然說自己是主要照顧者,完全不符合事實。」

十六:崔敏煥的最終反駁:虛假事實

「(離婚時)我心理上太疲憊,沒有與她爭辯。但現在,我覺得應該糾正這一切。(中略)這場戰爭會很漫長,但如果不開始,就什麼都無法改變。」(律喜的YouTube影片)

崔敏煥則表示:「作為三個孩子的父親,我必須照顧他們,甚至無法離開家。我絕不希望事情發展成這種局面,但卻無可奈何,心情非常沉重。」

崔敏煥:「離婚後,我一直在考慮她的處境,為她著想。然而,我不明白為什麼她會選擇這樣極端的方式。雖然我承認自己的過錯,但對於不實的指控,我希望能夠澄清事實。我感到非常抱歉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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