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表示,以可可製品為原料,並可添加糖、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等,製成的不含內餡固體型態產品,品名如欲標示為黑巧克力、白巧克力、牛奶巧克力、巧克力;示意圖。(圖取自photoAC)
葉立斌/核稿編輯
〔健康頻道/綜合報導〕今(14)日是西洋情人節,是個充滿粉紅泡泡及花言「巧」語的日子。食藥署表示,依據衛生福利部2021年3月2日公告修正之「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」,以可可製品為原料,並可添加糖、乳製品或食品添加物等,製成的不含內餡固體型態產品,品名如欲標示為「黑巧克力」、「白巧克力」、「牛奶巧克力」及「巧克力」,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●黑巧克力:產品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%、可可脂至少18%,以及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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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白巧克力:產品可可脂含量至少20%,及牛乳固形物至少14%。
●牛奶巧克力:產品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%、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2.5%,及牛乳固形物至少12%。
●巧克力:產品原料及含量,應以前三款為限。
食藥署指出,若巧克力產品添加其他植物油,添加量不能超過產品總重量5%;示意圖。(圖取自photoAC)
添加物的大學問
食藥署指出,若上述巧克力產品添加其他植物油,添加量不能超過產品總重量5%,且品名附近應標示「添加植物油」或「添加○○油」等字樣。
產品使用此規定的巧克力作為原料,添加其他食品原料,製成固體型態產品,如欲以巧克力為品名,其巧克力含量至少25%,應於品名前加標示「含餡」或「加工」等字樣。像是依所含原料(堅果)或夾心、披覆態樣等特徵,標示為堅果巧克力等。
小提醒
食藥署提醒民眾,選購時要辨明食品相關標示,及清楚了解產品訊息,購買符合自身需求的產品。而食品業者,更應該在食品的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,不可有不實、誇張,或易生誤解的情形。
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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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巧克力「分4類」情人節送哪種?食藥署曝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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