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目擊民眾將這離譜行徑拍下並表示,這名中年男子宛如在逛大街一般,毫無交通安全意識,讓人看了捏把冷汗,警方獲悉後表示,目前尚未接獲正式報案或檢舉,但強調電動行李箱屬於動力載具,依法不得在道路上行駛。
警方表示,目前尚未接獲報案或檢舉,電動行李箱為動力載具,違規行駛道路,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2-1條規定,違規使用動力載具行駛道路者,行為人可被處以1200元以上、3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繼續行駛或使用。
警方呼籲民眾,為了自己與他人安全,應遵守交通規則,切勿貪圖方便或好玩而置安全於不顧,警方也提醒,若目擊類似違規行為,可蒐證後向警方檢舉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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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濫用懶人神器!台中阿北騎電動行李箱逛大街 最高罰則出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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