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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麟凱槍決伏法!昔在獄中考到「街頭藝人證照」 遺願曝光超心酸

今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,在2013年服役期間犯下情殺案,被依性侵殺人、殺人罪判處死刑,於2017年定讞,並在昨(16)日晚間槍決,據悉黃麟凱在看守所這12年來發展出音樂愛好,還在服刑期間考上新北市街頭藝人表演證照,如今伏法,遺願成為遺憾,令人不勝唏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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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黃麟凱在服刑期間愛上音樂,還因此考了街頭藝人證照。(圖/翻攝自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站)
黃麟凱服刑期間愛上音樂 考街頭藝人證照盼出獄

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倡議專員羅禮涵,在2019年時曾撰寫關於黃麟凱的事蹟,透露黃麟凱在看守所內接觸到管樂班,也因此學習了薩克斯風和爵士鼓,便就此愛上音樂,更指出黃麟凱在投入音樂時非常忘我,還會在舍房內研究樂譜。

文章中更寫道,黃麟凱時常在監獄活動中準備表演,更運用所內資源在2019年就考到新北市街頭藝人表演證照,更坦言黃麟凱在獄中服刑的願望,就是能夠出獄並世人分享自己的音樂,「走出看守所的大門、掛上街頭藝人表演證照,在街頭演奏他最愛的樂器,接受路過民眾的掌聲,同時演繹他反省過後的人生篇章。」

▲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昨(16)日晚間10點03分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,法警按照慣例,在所內的地藏王菩薩小廟前點香祭拜、焚燒金紙。(圖/記者李政龍攝,2025.01.16)
服役軍人黃麟凱犯下情殺案 童軍繩勒斃2人震驚社會

回顧整起情殺案,黃麟凱在2009年至2013年間和女同學王女交往,更在交往期間盜領王女20多萬元存款,女方於2013年9月發現後便與黃麟凱分手,黃麟凱也在感情受挫、遭受催討的壓力下動了殺機。

犯案時間在2013年10月1日,黃麟凱潛入王女家中,先是以童軍繩將王女的母親勒斃,並在王女返家後,戴頭套偷襲王女性侵得逞,隨後同樣以童軍繩將其勒斃,王女隨後因遭黃麟凱勒頸,導致呼吸性休克窒息死亡。

由於黃麟凱在犯案時為軍人身分,他因此成為洪仲丘案促成《軍審法》修法後,首宗非由軍事法庭、而由普通法庭審判的軍人刑事案件,當時因此格外受到矚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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