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《憲法》增修條文規定,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3分之1以上連署,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,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,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。從民進黨的角度來說,用一個閣揆換國會改選是劃算的,既然如此,若在野黨不願配合,民進黨也可以主動提不信任案,反正也沒有規定,國會改選後,卓榮泰就不能再回鍋繼續擔任行政院長。
但對國民黨來說,不提不信任案,因為民進黨穩賺不賠。國會改選後,就算國民黨立委選得再好,甚至獲得國會3分之2席次,可以對總統賴清德提罷免案,但根據《憲法》增修條文規定,也還要再經全國投票,才可能罷免成功。這難度也太高,也因此藍營才會喊話,應該是賴清德與副總統蕭美琴一起請辭,再度選一次總統。換句話說,既然藍綠都想重新選舉,想證明自己才代表多數民意,那就讓一切回到2024年總統大選前狀態,大家都再重新來一次。
當然,上述兩種可能性都不大,因為不論藍綠,都不想背負帶頭作亂、動搖政局的罵名,因此藍綠現階段都還僅止於互相叫囂階段。不過事實上,當行政與立法分屬不同民意,要讓國家繼續順利運作,最重要的就是國家元首要懂得妥協,畢竟國家權力本來就該互相制衡,只有妥協,才能讓各方都找到共識。
《中華民國憲法》過去是偏向內閣制的雙首長制,原本的《憲法》規定,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;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。這樣的設計,由國會過半席次背書的閣揆上任,就能避免朝小野大的僵局,避免施政處處受到掣肘。只是閣揆同意權在修憲後被刪除,如今果然出現憲政亂象。
賴清德在2019年投入民進黨內總統初選時的政見也提到憲改,他說,台灣的總統直選恐怕無法取消,但民選總統要給與什麼權責,可以再討論,不過內閣制的精神一定要展現出來,一是行政院長任命一定要恢復經過立法院同意;二是由國會議員兼任部會首長。
修憲或許很困難,但尊重《憲法》的精神,只要有誠意,一點也不難。賴清德得票率只有4成,在立法院又未獲過半席次,卻要「整碗捧去」,在野黨當然不會服氣,若要不斷改選,選到贏為止,又是把民主制度當兒戲。卓榮泰如果確實是為了解決民進黨施政困境,願意主動下台,那就請賴清德接下來提名一位能獲國半支持的閣揆吧,希望卓榮泰不要只是說說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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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巷仔內/卓榮泰嗆藍白倒閣、綠委拚過半 印證民進黨一年來輸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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