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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發現金1萬元?學者直指債留子孫、跨代掠奪 籲優先還債

2024年政府稅收「超徵」5283億元創新高,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,並計畫推動修法,讓「還稅於民」法制化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(10)日召開公聽會,不過,對於稅收「超徵」是否還稅於民,學者看法分歧,有不少持反對意見,強調稅收「超徵」不代表政府財政有餘裕,只會債留子孫,跨代掠奪,上次普發現金就是錯的,超徵稅收不宜直接返還人民,應優先用於減債與公共建設,更主張「可少收一點稅」。

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教授羅承宗表示,預算就是預先計畫,一定會失準,預算歲入不是超徵就是短徵,預算本質就會有落差,稅收超徵或短徵就是一種現象,不是多就是少,這是財政運作的一部分,納稅人依法繳稅,政府應妥善運用這筆資金。至於稅收「超徵」要不要還稅於民?他說,這都有稽徵成本,若政府要減輕人民負擔,5月就要報稅,「可以少收一點稅,打個7折、8折就可以」,他還說,上次疫後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就是錯誤的決策。

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則指出,稅收超徵不代表政府財政有餘裕,個人所得「超賺」不代表有錢揮霍,比預期多賺點錢,並不代表「夠用」。同樣道理, 政府稅收超徵,不代表國家財政的餘裕,總預算歲計賸餘不過是總決算的一個「會計科目」,並非國庫真的有多餘資金,把「超徵」與「餘裕」連結是有問題,「還稅於民」更是個謬誤。

他認為,稅收超出的原因多半來自預算估計誤差,在超徵的稅收全數用於減少舉債或還債,債務餘額仍繼續上升情形下,表示雖然稅收有超徵,但仍不足以供政府支出所需,仍須舉債。若執意要「還稅於民」,包括普發現金、消費券、撥補特種基金、投資公共建設等,「每發1元就必須舉借新債1元」,這是債留子孫,跨代掠奪,也要編更多預算花更多錢,如果稅收超徵就要還稅於民,稅收短徵是不是要再繳一次稅?

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鐘也談到,稅收與民眾所得並非對價關係,超徵稅收不宜直接還稅於民,應優先用於減債與公共建設,況且超徵稅收來源包括經濟成長、營所稅與證交稅增加及房地合一稅1.0改制影響,顯示GDP成長並非唯一影響因素,建議與其發放現金,政府應強化社會安全網像是加強健保、預防詐騙,並因應未來可能的經濟衝擊,確保財政穩健,為子孫負責。

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認為,稅收超出預期是因經濟成長帶動,並非政府刻意超徵,稅收運用仍須依照《預算法》與《公共債務法》辦理,即便2024年稅收超出預算5283億元,這資金還是要依程序編列,最快7月底才能決定用途。他還說,如果在野黨希望以「還稅於民」來救罷免,時間上恐來不及,政府應優先減債還本,不是普發現金,這樣才能確保財政穩定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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