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醉科醫師呼籲,應重新檢視診所麻醉安全,站在維護病患安全的立場,所有麻醉都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;圖為情境照,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。(圖取自freepik)
〔記者林志怡/台北報導〕北市1名49歲的邱姓女子疑似因舒眠麻醉不良反應,送醫搶救不治,引發民眾對於麻醉安全的疑慮。對於相關事件,有麻醉科醫師呼籲,應重新檢視診所麻醉安全,站在維護病患安全的立場,所有麻醉都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,衛福部長邱泰源則回應,若相關專業團體有建議,衛福部都會立即進行討論。
高雄長庚醫院麻醉部教授級主治醫師吳紹群解釋,舒眠麻醉屬深度鎮靜、也是最危險的麻醉方式,非常容易造成呼吸抑制或心血管中樞抑制,呼吸道阻塞造成腦部缺氧通常5分鐘就開始有腦細胞壞死,再5分鐘就會造成心跳停止,只有具專業度的麻醉專科醫師在旁監測,才能及時應對意外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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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現行「特管辦法」第29條僅要求削骨、中臉部、全臉部拉皮、大量抽脂、腹部整形、鼻整形、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、全身拉皮手術等8項手術,應有專任或兼任的麻醉科專科醫師全程在場,並由該名醫師親自執行麻醉業務,其他中度、輕度鎮靜者,得由手術醫師以外、曾接受麻醉訓練的醫師執行。
麻醉專科醫師蘇百川說,特管辦法所規定的「特管法鎮靜課程」只有8小時的課程,其中還包含2小時的考試,學員完成課程後也不能宣稱自己是麻醉科醫師,且民眾平時聽到的Propofol牛奶針以全身麻醉為目的,不只是為了鎮靜,其實也不在「特管法鎮靜課程」的授課與認證範疇。
蘇百川認為,站在維護病患安全的立場,所有麻醉都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,市面上主張的舒眠麻醉大多都已經達到深度鎮靜水準,且中度鎮靜容易因外界刺激減少或病患因素,而瞬間掉到深度鎮靜,屆時只有5分鐘可以處理,不可能這時候才找麻醉專科醫師求救。
邱泰源說,若相關專業團體對麻醉規範有建議,衛福部都會立即進行討論。(記者林志怡攝)
對於麻醉專科醫師建議,邱泰源指出,目前「特管辦法」規定,特定大型醫美手術需由「麻醉科專科醫師」執行麻醉措施,若相關學會有任何建議,衛福部都能立即與團體進行討論。
邱泰源說,對於這次醫美事件深表遺憾,除檢調司法持續調查中,台北市衛生局也啟動行政稽查,確認是否違反醫師法、醫療法、特管辦法等情事,未來也會加強手術安全作為,特定手術只要有安全性與品質上的顧慮,就會跟專科醫學會加強討論與防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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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舒眠麻醉僅5分鐘搶命!醫籲醫美麻醉由專科醫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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